离婚财产按照什么原则分割?离婚后复婚的财产怎么算?


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在分割财产时,双方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同时平等承担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存款100万,按照这个原则,双方理论上各得50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考虑到目前整体上女性经济状况相对男性较弱,以及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在财产份额上会适当给女方多分,或者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给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像房子如果是共同财产,为了保障孩子稳定生活和女方居住,可能会优先分给女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是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对双方生活的影响。比如一方从事某种职业,需要特定的工具或设备作为生产资料,那么这些财产会优先分配给该方,以保障其工作和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然后是给予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比如照顾老人、抚养子女、承担较多家务等,在分割财产时,付出较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若分割财产不足支付,就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还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当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时,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 关于离婚后复婚的财产计算: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在复婚时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比如离婚时房子判给了一方,那么复婚时,这套房子就是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后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新取得的财产,才属于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民法典》中对于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