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屋是如何分割的?离婚后复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来说说夫妻离婚房屋分割的问题。 要确定房屋怎么分,得先搞清楚这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屋还是夫妻共同房屋。夫妻一方的个人房屋,简单说就是夫或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就有的房子,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房子,像一方结婚登记前就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交清全部购房款的房子,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夫或妻一方的房子。除非有特别约定,不然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就变成夫妻共同房屋。 夫妻共同房屋就是在夫妻结婚后到离婚或者一方去世这段时间里得到的房子。比如婚后用双方或一方收入买的房子,婚后继承或受赠与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没说只给一方的房子。 对于夫妻共同房屋分割,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那就按协商的来。要是协商不成,就得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法院可能判决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得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算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有其他约定的除外。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再讲讲离婚后复婚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复婚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是自己真实的想法,不能有一方被强迫,也不能有其他人或组织干涉;第二,男方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三,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另外,曾有夫妻关系并按法定程序离婚,离婚后没再跟别人结婚,并且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相关概念: 夫妻一方个人房屋: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之日为准)的房屋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屋。 夫妻共同房屋: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时期所得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