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转移财产,离婚后还需要分割吗?
我和前妻正在办理离婚,最近发现她偷偷转移了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我很担心这部分财产之后就没办法分割了,想知道就算离了婚,之前她转移的这部分财产还能不能再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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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离婚前转移财产这一行为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和权益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离婚前转移财产,离婚后是否仍须分割。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怎样界定的呢?这指的是在离婚前,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方式处理,目的是为了在离婚时让自己能多占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即使在离婚前一方转移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再次分割这部分财产。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如果确实存在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在再次分割财产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所以,离婚前转移财产,离婚后仍然需要分割。当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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