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分别是哪些,该如何处理?


在离婚时,准确区分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并了解其处理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看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说,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工作的收入,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盈利,或者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在离婚处理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的是均等分割原则。不过,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一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方案进行分割。 接着说说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特定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都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仍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最后是约定财产。约定财产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进行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财产。 如果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