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已经交了,公司还能再交一份吗?
我自己已经交了一份社保,现在找了份工作,公司说要给我交社保。我想知道,我自己交的社保还没停,公司还能给我再交一份吗?两份社保都交有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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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当个人已经自行缴纳了社保,公司通常无法再为其重复缴纳同类型的社保。这主要涉及到社保的唯一性和合规性问题。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法律强调一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也就是说,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 如果个人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社保,当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就需要将个人缴纳的社保停止,然后由公司为其缴纳职工社保。因为重复缴纳社保并不能让参保人享受双份的待遇。比如在养老保险方面,最终领取养老金是按照一个账户来核算的;在医疗保险方面,报销也只能选择其中一份。所以,即使公司和个人都缴纳了社保,多余的缴纳部分也不会产生额外的保障作用。 如果个人隐瞒已经缴纳社保的情况,让公司再次缴纳,可能会导致社保数据混乱,也违反了社保的相关规定。一旦被发现,可能需要进行社保关系的清理和调整。因此,为了确保社保权益的正确享受和合规性,建议在公司开始缴纳社保时,及时办理个人社保的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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