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双方还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除了起诉状外,原告还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些证据材料可能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在准备材料时,建议当事人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