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是否分胜诉败诉?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不太清楚离婚起诉的结果。是不是和其他官司一样,也分胜诉和败诉呢?我想知道胜诉和败诉是怎么界定的,有哪些情况算胜诉,哪些算败诉,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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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起诉中,是分胜诉和败诉的。通俗来讲,胜诉和败诉就是指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当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通常会有多个诉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等。如果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起诉方提出的大部分或全部诉求,那就可以认为起诉方胜诉;反之,如果法院驳回了起诉方的主要诉求,就属于败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起诉方以这些法定情形为由起诉离婚,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起诉方在离婚诉求上就是胜诉的。而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起诉方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且有证据证明某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按照其主张进行了分割,那么在财产分割诉求上也是胜诉的。对于子女抚养权,如果起诉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法院将抚养权判归起诉方,这同样属于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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