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怎么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结束这段婚姻,可对方就是不同意离婚。我实在不想再和对方继续过下去了,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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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这些材料,通常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安排调解。这个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和好协议;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阶段。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判决。 总之,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是一种可行的途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得到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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