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长期生病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可我长期生病,身体状况不太好。我担心在离婚判决时,因为我生病的情况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有影响。我想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我的权益能得到怎样的保障呢?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长期生病,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女方长期生病,生活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和经济压力,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很可能会适当照顾女方,给女方多分一些财产,以保障女方后续治疗和生活的基本需求。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女方长期生病,身体状况不佳,可能无法很好地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和成长教育,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但如果女方的病情不严重,且有其他家人协助照顾子女,同时女方有强烈的抚养意愿和一定的抚养能力,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后做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在经济帮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长期生病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如果有负担能力,法院可能会判决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定期支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