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不需要冷静期?
我和我对象感情已经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赶紧办离婚。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们不想等。想问下是不是有不用冷静期就能离婚的情况,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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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协议离婚,是需要冷静期的;而诉讼离婚一般不需要冷静期。 首先来看看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这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然后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并没有像协议离婚那样专门的“冷静期”规定,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这个调解的时间并不等同于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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