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有些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困扰着我。父母离世后涉及遗产分配,有个兄弟姐妹平时对父母基本没尽过赡养义务,很少关心,也没给过赡养费。我想知道这种没尽赡养义务的,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权利来分父母的遗产,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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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首先来了解一下享有继承权的条件:一是继承人要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二是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三是继承权实现的内容要合法,不能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从这些条件可以看出,尽赡养义务并非是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也还是享有继承权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也进一步表明一般情况下子女都有继承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是有不同规定的。《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这是指各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的时候。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所以总结来说,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上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这样规定也是为了平衡权利和义务,督促子女履行赡养老人的责任 。 相关概念: 继承权:指继承人对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自然人死亡时,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归死者生前在法定范围内指定或法定的亲属承受的民事法律关系。 法定继承人: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亲属。《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分配:是指在继承开始后,各个继承人之间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指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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