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配需要花钱吗?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否花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单纯的财产分配本身在婚姻登记环节是不收取额外费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只收取基本的证件工本费,目前很多地方甚至已经免除了这一费用。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财产。这时就会涉及到费用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为50万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是30万元,这30万元需要按照0.5%交纳诉讼费,即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本的50 - 300元,总共需要缴纳的诉讼费就是1550 - 1800元左右。而且,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涉及到财产评估、鉴定等情况,还会产生相应的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这些费用通常由申请方先垫付,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哪一方承担。 此外,在财产分配完成后,如果涉及到房产过户等情况,可能会有一些税费。不过,因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而办理的房产过户,一般可以免征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但可能会有一些登记费等小额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