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配财产是否需要交税?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不知道离婚后分配财产这一过程中,需不需要向国家交税呢?要是要交税的话,交哪些税,怎么交,交多少,这些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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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就包括离婚财产分割。也就是说,离婚时对房产等财产进行分配,夫妻双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离婚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关系的解除而进行的财产分配,并非是一种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所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于契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离婚财产分割通常会涉及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变更,这种情况下也免征契税。 最后,印花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不过,对于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而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一般也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所以,通常情况下离婚财产分配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总体而言,在大多数常见的离婚财产分配情形下,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具体情况还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离婚财产分配时,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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