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过户是否需要纳税?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涉及到财产过户的问题,特别是房产。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财产过户要不要交税,以及具体涉及哪些费用,还有办理过户都需要准备啥材料。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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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过户通常不需要交税,但可能涉及一些费用,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就房产而言,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非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例如,一对夫妻离婚,原本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子,经过协商后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不属于契税政策里要征税的产权转移范畴。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虽然不需要交契税,但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时,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费用。比如,登记费一般是80元,交易手续费通常按产价的2%收取,还有工本费20元,另外可能会有印花5元。 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一般需要准备这些材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委托书。具体办理流程一般是先准备好材料,然后到房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可能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再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费,最后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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