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需要分割工资吗


夫妻离婚时工资一般是需要分割的,但存在特殊情况。首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意味着,在婚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挣的工资,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对工资分割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双方商量好各自拿走自己的工资,或者一方多拿一些,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法律是认可的。 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比如会看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有没有一方为了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承担了更多的家庭义务,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财产;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出轨、家暴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不过,如果夫妻之间有特别约定,比如书面约定婚后工资各自归各自所有,并且这个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在离婚时,工资就不用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而是各自归各自。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某部分工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又或者是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这些情况下的工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用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子女抚养需要、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利益,对这些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