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财产女儿有份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要开始分财产。我是女儿,一直都很孝顺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但家里的一些亲戚说女儿嫁出去了就没资格分财产。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分财产我到底有没有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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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女儿在分财产时是有份的。这主要涉及到法定继承的问题。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意味着,儿子和女儿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管女儿是否已经出嫁,都不影响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参与分财产。 当然,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但如果遗嘱中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在处理遗产时,也应当为该女儿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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