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出租屋暂住是否需要向公安局申请?
我租了个房子,最近有朋友要过来暂住一段时间。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请。要是不申请会不会有啥问题呀?我就怕万一违反了规定给自己惹麻烦,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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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朋友来出租屋暂住是否需要向公安局申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房屋出租以及暂住人口管理做了相关规定。这里面提到的暂住人口,简单来说就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方暂时居住的人。 对于一般情况,如果只是朋友短期来出租屋暂住,通常是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请的。不过,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有责任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也就是说,房东需要掌握租客和其可能的暂住人员的信息,并告知公安机关。 但是,如果是外国人来出租屋暂住,情况就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所以,如果来暂住的朋友是外国人,就必须按照这个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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