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孙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我现在遇到个难题,家里老人的子女经济状况不太好,难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全部责任。我作为孙子,经济条件还可以。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下我有义务赡养老人吗?主要想弄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我这种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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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孙子孙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老人主要是子女的责任。这是因为在家庭关系中,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特定关系产生的。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的子女去世了,或者子女确实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同时孙子孙女有经济能力负担起赡养责任,那么孙子孙女就需要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有负担能力”,简单理解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足够的经济收入,在满足自身生活及必要支出后,还有能力照顾老人的生活所需。“子女无力赡养”通常指子女因为身体原因、经济困难等无法承担起对老人的赡养责任,比如子女长期生病没有收入,无法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等。 总之,判断孙子孙女是否有赡养义务,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相关概念:(负担能力:指个人在经济上有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或支出 子女无力赡养:包含因各种客观因素导致子女无法履行赡养老人责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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