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的房子要被法院拍卖了,我还有居住权吗?

我名下的房子因为一些债务纠纷要被法院拍卖了,我很担心自己能不能继续住在里面。我想具体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居住权是怎么规定的,居住权会不会因为房子被拍卖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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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子被法院拍卖的情况下,居住权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在房屋拍卖前,已经依法设立了居住权,并且该居住权还在期限内,那么居住权人仍然享有居住权。这是因为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并不因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比如,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并进行了登记,明确了居住权的期限等相关事项,在这个期限内,即使房子被法院拍卖了,居住权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不过,居住权也并非绝对不受影响。如果依法获得相关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或者根据法律规定有正当理由可以撤销该项居住权的情况除外。比如居住权人严重违反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当居住权期限结束或者居住权人离世之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才能取得房屋的全部使用权,对房屋进行完整的处置。 在法院拍卖房屋的过程中,居住权人也需要配合法院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比如,在拍卖成功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法院的公告要求,在适当的时候搬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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