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吗


在正常行驶撞死人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以及是否要承担所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赔偿责任则是指在确定了事故责任后,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完全没有过错,属于正常行驶,而行人存在过错,比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等,那么机动车驾驶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公平原则,可能还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这部分赔偿主要是从交强险中支付,如果交强险赔偿限额不够,超出部分才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要是交警认定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那么就会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这个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30%的责任,行人承担70%的责任,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就需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30%。 所以,正常行驶撞死人不一定需要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具体要依据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