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开车把人撞死了该怎么判?


正常开车把人撞死的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主要从责任认定和相应法律后果两方面来看。 首先是责任认定。如果驾驶员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对事故不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并非驾驶员的过错,例如是行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突然违反交通规则闯入机动车道等原因导致的事故,那么驾驶员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驾驶员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例如驾驶员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从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是法律后果。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来说,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驾驶员不构成刑事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项目一般包括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还可能包括死者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等其他相关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