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别人,现在对方跟我要误工费,我有点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我到底有没有必要给对方赔偿误工费啊?是只要撞了就得赔,还是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条件呢?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明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到实际情况,如果对方因车辆被撞而遭受了实际的误工损失,例如其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且这种误工损失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通常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的。对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误工证明,如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以证明其误工损失的具体数额。但如果对方仅是车辆被撞,并未因事故导致自身误工损失,或者其提供的误工证明不足以证明其实际的误工损失,那么可能无需支付误工费。此外,在一些轻微交通事故中,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能不要求支付误工费。总之,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对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来综合判断。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