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车位之后还需要交停车费吗?
我把自己的车位卖出去了,可物业还是让我交停车费。我就不明白了,车位都不是我的了,为啥还要我交停车费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我到底还用不用交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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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卖了车位之后是否需要交停车费,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停车费的构成。一般来说,停车费可能包含车位的使用费用和停车管理服务费用。车位使用费用就是你使用车位的成本,而停车管理服务费用是物业为了维护停车场秩序、保障车辆安全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如果你仅仅是把车位的使用权转让出去了,但是停车场的管理服务仍然是由物业提供的,并且你还有车辆停在该停车场,那么你可能还是需要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停车管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费用。 然而,如果你已经把车位完全卖出去,并且不再有车辆停放在该停车场,那么从常理和法律规定上来说,你就不需要再缴纳停车费了。因为你既没有使用车位,也没有享受物业的停车管理服务。如果物业仍然要求你缴费,你可以和物业进行沟通,出示车位转让的相关证明,说明情况。要是物业还是不依不饶,你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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