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自杀了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我丈夫前段时间自杀了,之前我们有个孩子,孩子平时的抚养费都是丈夫在出。现在他不在了,那之后还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问问大家。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丈夫自杀后,通常是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一般来说,抚养义务的履行是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生存状态为前提的。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然而,当一方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随之消灭。也就是说,丈夫自杀后,他的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自然也就无法再继续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不过,虽然去世的丈夫不用再支付抚养费,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抚养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如果丈夫生前有遗产,那么遗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中就可能包括尚未支付的抚养费。同时,孩子的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此时就需要承担起主要的抚养责任。若母亲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确实无法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能申请社会救助或者相关的福利政策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此外,如果孩子还有其他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