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看到有‘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这个说法,不太明白具体含义。我想知道它到底指的是什么,对企业纳税有什么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是怎么计算和应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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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企业或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工资部分。这部分工资在计算纳税金额时可以被减去,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最终降低纳税负担。 对于企业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就属于可以扣除的范围。这里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也就是说,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符合规定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先从收入中扣除,然后再计算需要缴纳的税款。 对于个人来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也有相应的扣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工资收入在扣除这些项目后,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准确核算员工工资,确保工资支出真实、合理且有相关的凭证支持。同时,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扣除。个人则需要了解自己可以享受的扣除项目,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这样,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降低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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