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义务向公安陈述事实吗?
我遇到个事儿,我请的律师好像知道一些和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现在公安在调查这个案子,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律师有没有义务把他知道的这些事实向公安陈述呢?我有点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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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律师是否有义务向公安陈述事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律师对于在执业过程中了解到的当事人的相关信息有保密的义务,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能够放心地与律师沟通,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当事人和律师说了一些个人隐私方面的事情,这些内容律师是不能随意向公安陈述的。 然而,如果涉及到上述提到的特殊情况,即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时,律师则可能有义务向公安陈述相关事实。这是因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是更为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如果律师得知当事人正在策划一起爆炸案,那么律师就不能对这个情况进行隐瞒,而应该及时向公安反映。所以,律师是否有义务向公安陈述事实,关键要看具体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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