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股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我参与了一家混股企业,不太清楚这种企业在税务方面的规定。想了解混股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或者特殊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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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混股企业”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不过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应该是指股权结构较为混合的企业,比如既有国有股、法人股,又有个人股等多种不同性质股权组成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范围,无论其股权结构如何混合,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具体来说,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而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不过,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企业还可能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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