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我和朋友开了一家合伙企业,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不确定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合伙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缴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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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要从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它与公司制企业不同,具有人合性的特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用交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里的“先分后税”,并不是先分配利润才交税,而是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将应纳税所得额分配给各个合伙人,合伙人再按照自身的性质缴纳相应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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