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卖给子女是否需要实际付款?
我爸妈打算把他们的房子卖给我,说是走买卖流程。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必须要实际付款给他们吗?我担心不付款会不会有法律风险,也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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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的情况下,从法律层面来看,是否实际付款并非绝对要求,这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的约定。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买卖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之间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无论是以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协议的形式存在,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购房款的金额以及付款方式等条款,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是合理合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合同里写明子女要支付房款,子女就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付款。 然而,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不要求实际付款,这种约定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许的。因为合同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订立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不会过多干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不付款的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下来,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另外,从税务和房屋过户等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即使双方约定不实际付款,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可能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购房款金额等信息。并且,税务部门可能会根据填写的购房款金额来计算相关税费。所以,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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