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病对车祸赔偿会产生影响吗


基础病对车祸赔偿是否有影响,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遵循这样的原则:个体的身体素质状况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过失行为,也不是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结果中的法律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受害人不会因为自身有基础病,就一定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交通意外事件引发或者加剧了受害人原本所患基础病的严重程度,那么加害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比如,受害者本身有高血压,车祸导致其高血压病情加重,需要更多的治疗和药物控制,那么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加害方是要赔偿的。 相反,若致病原因与交通意外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性,那么受害人治疗基础病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应当完全由其自行承担,车主无需承担这部分赔偿义务。例如,车祸只是导致受害者皮外伤,而其自身基础病如糖尿病的治疗与车祸并无直接关系,那么这部分糖尿病的治疗费用车主不用赔。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为了准确判断基础疾病是否确实是由交通事故直接引起,以及交通事故对基础疾病的影响程度究竟如何,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医学鉴定来进行确认。这样做不仅可以帮助明确责任方应该承担的赔偿比例和金额,而且也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法律因果关系:简单说就是一种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在法律上被认可的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只有存在这种关系,实施行为的人才可能要对损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过失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行为。在车祸赔偿里,如果一方存在过失行为导致对方受损,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学鉴定: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得出结论的活动。在基础病和车祸赔偿关联问题上,通过医学鉴定能帮助确定车祸和基础病之间的关系,辅助法律责任认定和赔偿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