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通事故自己商量好还需要报警吗?
我遇到了一个小交通事故,和对方已经商量好解决方案了,双方都挺满意。但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还需不需要报警,不报警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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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交通事故中双方自己商量好之后,是否需要报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也就是说,如果小事故中存在这些情形,即便双方商量好了,也应当报警。 其次,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双方已经就事故责任认定以及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已经履行完毕,比如当场完成了赔偿支付等,那么不报警通常也是可以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双方对事故处理没有争议,自行协商解决既节省了警力资源,也提高了效率。 然而,如果虽然商量好了,但没有当场履行,例如只是口头约定后续赔偿时间和金额等,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后续对方反悔或者出现其他纠纷,报警让交警介入处理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更为稳妥的做法。有了交警的记录和认定,在后续如果发生争议,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小交通事故自己商量好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报警,关键是要考虑到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自身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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