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的夫妻是否有房产继承权?
我和另一半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现在担心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能不能继承房产。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感情也不错,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没登记的情况,房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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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没登记的夫妻没有房产继承权。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以登记为法定要件。只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双方才被法律认定为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彼此之间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身份。而没登记的夫妻,通常被视为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所认可的配偶范畴。例如,仅仅是长期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在法律上只是同居关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配偶,指的就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配偶。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看,没登记的夫妻由于不具备合法配偶身份,原则上是没有房产继承权的。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可能使得没登记的夫妻一方享有继承权。一种是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但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严格的时间和条件限制,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另一种是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将房产留给对方。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等。也就是说,如果死者在生前明确立下遗嘱,表明将自己的房产由未登记的另一方继承,那么未登记的夫妻一方就可以依据遗嘱享有房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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