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内的荒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税?

我所在的企业内有一些荒地,不太清楚在相关规定下,这些荒地要不要缴纳土地税。想具体了解下判定的标准,以及如果需要缴纳,具体的缴纳规则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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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内的荒地是否缴纳土地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这里所说的土地税通常是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如果企业的荒地属于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 林地 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而对于企业尚未利用的闲置土地,若能出具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经企业自行申报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否则都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5号)文件对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也有相关说明,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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