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纳税人具体有哪些?
我在了解土地使用相关税收知识时,不太清楚哪些主体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比如自己有块地用于经营,是不是就需要缴税?还有如果土地存在一些权属方面的问题,那纳税人又是谁呢?想明确具体的纳税人范围和相关规定。
展开


关于土地使用纳税人,主要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一般情况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其次,当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时,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例如,某企业拥有一块位于外地的土地,但企业办公地在另一个城市,实际管理和使用这块土地的人或者代管这块土地的人就需要承担纳税义务。 再者,若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由实际使用人纳税。比如,两块相邻的土地,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权属存在争议,暂时无法确定归属,那么实际在使用这块土地的人就是纳税人。 最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A公司和B公司共同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那么A公司和B公司就需要按照各自使用的份额或者协商确定的方式,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总之,土地使用纳税人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使用和权属情况来判断,以确保税收的合理征收和土地的有效管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