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死人在同等责任情况下,保险赔付之外还需要额外赔付吗?

我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且有人不幸死亡。现在保险已经进行了赔付,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保险赔付的部分,我是否还需要再额外拿出钱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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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死人且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赔付之外是否还需要额外赔付,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司机没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毒驾等违法行为,车主一般只需承担在保额范围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部分,其余的由保险公司予以百分之百赔偿。比如,医疗费用总共10万元,其中非医保部分1万元,那么车主承担这1万元,剩下9万元由保险公司赔偿。 倘若肇事司机存在违法驾车行为造成损害,保险公司将不会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将完全落在车主身上。例如,司机酒驾导致事故,那么所有赔偿责任都需司机自己承担。 在涉及双方交通事故的理赔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将优先从交强险的保额中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比如对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以及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元。若理赔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保额上限,便会启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进行补充赔偿。一旦超过了第三者保险的保额,剩余的费用仍需由个人承担。 具体赔偿责任比例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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