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免税店购物回国需要交关税吗?
我去境外旅游,在当地免税店买了不少东西,有化妆品、包包啥的。现在准备回国了,有点担心这些东西需不需要交关税。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免税店买的东西是不是就真的不用再额外交税了,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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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免税店购物回国是否要交关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免税”的概念。境外免税店的“免税”,通常是免除了购物地的关税、消费税等税种,但这并不代表回国时就一定不用缴纳我国的关税。我国对于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有相关的税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规定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在境外免税店购物的物品总值超过了5000元,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缴纳关税。不过,如果是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又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商品,并且连同境外免税店购物金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仍然予以免税放行。这里所说的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和陆路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 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商品,即使没有超过上述额度,也可能需要交税。例如,居民旅客携带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的,超出部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而且像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20种商品,无论价值多少,均需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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