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罪成立后坐牢了钱还需要还吗?

我因为一时糊涂犯了诈骗罪,现在法院已经判定我罪名成立,接下来可能要去坐牢。我想知道,坐了牢之后,之前骗别人的那些钱还需要还吗?要是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呢?
展开 view-more
  • #诈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诈骗罪成立后,即使犯罪人坐牢,所骗取的钱财依然是需要偿还的。这是因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相互独立的。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而需要承担的赔偿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就明确了对于诈骗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司法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进行追缴,以返还给被害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犯罪人承担了坐牢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犯罪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犯罪人故意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所以,诈骗罪成立坐牢后,所骗钱财是一定要还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