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进行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听说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能更有保障。但我不知道去办理公证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担心资料带不全办不成,想了解下具体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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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进行公证所需的资料。 首先,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国内居民来说,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户口簿则能反映当事人的户籍信息等情况。例如,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必须携带各自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以证明其合法的身份和户籍情况。而对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等,则需要提供有效的护照、通行证等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核心资料。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份协议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并且内容要清晰、明确,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具体的分配方式等。 此外,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和与父母的关系。同时,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证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所以,当事人在准备资料时,务必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在进行协议离婚公证时,要提前准备好上述相关资料,以顺利完成公证手续,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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