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房产过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亲自去办理房产过户,打算委托他人帮忙办理。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准备不全白跑一趟,想了解委托房产过户都需要带什么材料,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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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委托他人进行房产过户时,涉及到的材料比较多且重要。 首先是基本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人已婚,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此来确定婚姻状况。受托人同样也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受托人的身份。 接着是关于房产本身的相关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此外,还需要有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这得根据实际情况来提供,例如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于正常买卖交易过户;房屋赠与合同,则是在赠与过户时使用;继承证明,用于继承房产过户;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适用于因司法裁判导致的房产过户等。 然后就是非常关键的委托材料。需要有一份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这份委托书中,要明确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及委托事项(即办理房产过户相关事宜)、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能确保委托事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另外,不同地区的房管部门可能还会要求提供一些其他辅助材料,比如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这些是与税费相关的材料,证明该房产在过户过程中税费的缴纳或减免情况。所以,在办理委托房产过户前,最好先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部门咨询确认,避免因材料不齐而耽误办理进度。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所以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材料才能顺利办理委托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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