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给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在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时,所需的材料是确保诉讼顺利进行的关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需要准备的各类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对于原告,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一般是户口本;同时要提供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对于被告,要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以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这些身份材料就是明确被告身份的重要依据。 其次是证明抚养关系的材料。这主要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的相关约定或判决。例如,离婚协议书中会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也会对这些内容作出具体的裁决。它们是确定抚养关系和抚养费支付依据的重要文件。 再者是证明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材料。这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如果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抚养费,而对方没有相应的转账记录,就可以作为未支付的证据;也可以是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如果在沟通中对方承认未支付抚养费,这些记录也具有证明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些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材料能帮助证明对方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 另外,还可以准备一些能证明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和费用支出的材料,如孩子的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这些材料可以说明孩子的实际生活开销情况,为确定合理的抚养费金额提供参考。 最后,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支付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事实和理由(如说明离婚情况、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等)。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