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为800元是否构成非法侵占罪?
我遇到个事儿,别人委托我保管一些物品,我没忍住就把这些东西卖了,换了800元。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我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侵占罪,800元这个数额会构成犯罪吗?我很担心会有法律后果,想弄清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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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数额为800元是否构成非法侵占罪,需要先明白非法侵占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非法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简单理解,就是别人信任你让你保管东西,或者不小心把东西落在你这儿了,你却想把它变成自己的,不想还给人家,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标准。一般来说,大多数地区认定的“数额较大”标准要远高于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表明非法侵占罪不仅要求数额较大,还需要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同时它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 回到800元这个数额,由于其通常达不到各地认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所以从数额层面看,一般不构成非法侵占罪。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即便不构成犯罪,这种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也违反了民法中的相关规定,财物的主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如果拒不返还,财物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财物并可能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综上所述,数额为800元一般不构成非法侵占罪,但仍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妥善保管他人财物,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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