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在法律里,代理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判定。 首先要了解代理人这个概念,代理人就是受他人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比如你委托一个律师帮你打官司,这个律师就是你的代理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人通常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代理人按照你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做的事情,后果由你承担。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代理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种情况是无权代理。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也就是代理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如果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代理人和对方私下勾结,故意抬高交易价格,损害你的利益,那么他们俩都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你让代理人帮你运输一些违禁物品,代理人明知道是违禁物品还去做,那么你和代理人都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