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啤酒的销售额是否包含包装物押金?

我是做啤酒生意的,最近在核算销售额时,对于啤酒的销售额是否要把包装物押金算进去拿不准。我知道有些商品销售时,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式不同,不知道啤酒这里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下啤酒销售额到底包不包含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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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啤酒销售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中,判断啤酒的销售额是否包含包装物押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销售额和包装物押金的概念。销售额就是企业销售啤酒所获得的收入,而包装物押金是企业为了保证包装物能收回,向购买方收取的一笔钱,等购买方归还包装物时,这笔钱会退还给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消费税的规定,对于啤酒来说,如果销售啤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单独核算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这是因为此时企业有很大可能会收回包装物,押金只是一种保证金性质,所以暂不把它算到销售额里。 但是,如果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销售额,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啤酒消费税而言,啤酒是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消费税的,也就是说消费税是根据啤酒的销售数量来计算,而不是销售额。不过在确定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时,会涉及到销售额的判断,如果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后,影响到了每吨啤酒出厂价格的判断,可能会影响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标准。比如,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所以,虽然啤酒消费税是从量计征,但包装物押金可能间接影响消费税的计算。 总之,一般情况下啤酒的销售额在初期不包含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但当出现逾期等特定情况时,包装物押金会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并且可能影响啤酒消费税适用的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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