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身体权是否包括侵犯心理健康?
我不太清楚身体权的具体范围,想知道如果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等导致其心理上受到伤害,这种情况算不算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呢?身体权里到底包不包含心理健康这方面呢?
展开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身体权主要强调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和对身体的支配权,通常是针对身体的物理层面。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心理健康与身体权并非毫无关联。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这里的健康权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虽然身体权和健康权有所区别,但当侵害行为对他人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时,可能会涉及到对健康权的侵犯。 例如,长期的辱骂、恐吓等行为导致他人出现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等,这时候虽然不是直接对身体组织进行侵害,但因这种行为造成了心理上的损伤,在法律上可能会以侵害健康权来进行判定和处理,而不是单纯的身体权。所以,侵犯他人身体权本身不直接等同于侵犯心理健康,但侵害行为导致心理健康受损,会以其他相关人格权利的侵害来追究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