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需要实缴资金?

我开了个分公司,不清楚分公司在资金方面是否需要实缴。之前听说总公司实缴有相关规定,但不知道分公司的情况。想问问在法律上,分公司需不需要实缴资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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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实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法律上来说,分公司不需要实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通俗来讲就是企业要按照规定,把承诺的注册资金实实在在地缴纳到公司账户。不过,对于分公司而言,它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就意味着,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由总公司提供。分公司本身并不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那样,需要股东进行注册资本的实缴。总公司会根据分公司的业务需求,拨付相应的运营资金,以保障分公司的正常运转。所以,在设立分公司时,无需像设立独立法人公司那样考虑实缴注册资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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