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中出纳需要偿还客户款项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出纳,后来公司被认定非法集资。现在客户要求我偿还他们的款项,我只是按老板 要求做事,工资都正常发,也没从中获利,我想知道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偿还客户的钱?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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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非法集资中出纳是否需要偿还客户款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非法集资的概念。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
对于出纳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责任判定,关键在于其在整个非法集资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行为。如果出纳只是单纯地按照公司老板的指示进行日常的财务操作,且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参与非法集资的意图,也没有从中获取非法利益,那么从法律责任承担的角度来看,一般不应直接要求其偿还客户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集资犯罪主要追究的是组织者、领导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并对犯罪行为起到重要作用的人员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出纳明知公司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却仍然积极协助,比如帮助转移资金、制作虚假账目等,那么其行为就构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共犯。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可能需要偿还客户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即使出纳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了财务操作的基本规范,导致客户资金损失扩大, 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出纳的主观过错程度、行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影响等,来判定其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的具体比例。
总之,非法集资中出纳是否需要偿还客户款项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出纳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主观故意和明显过错,通常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存在故意参与或过错行为,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