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户籍是否一般跟随在共同生活的一方?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了,孩子跟我一起生活。现在涉及孩子上学等问题,需要确定孩子的户籍。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子女的户籍是不是通常会跟随和他共同生活的一方呢?我该怎么做才能把孩子户籍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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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子女户籍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跟随共同生活一方的原则,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户籍登记作出了相应规范。虽然该条例没有明确指出子女户籍必须跟随共同生活的一方,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便于管理和保障子女权益,子女户籍跟随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是比较常见的做法。这样做可以使子女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获取上更加便捷。例如在入学方面,学校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来确定学区范围。 然而,如果父母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的特殊情况,子女户籍也可以不跟随共同生活的一方。比如,为了孩子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双方协商将孩子户籍落在教育资源更优质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户籍迁移的相关规定和手续,也是被允许的。 若要办理子女户籍迁移,通常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像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各地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先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详细情况,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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