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需要赔偿吗?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是因为辞职是员工主动做出的决定,通常意味着员工自愿结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这个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是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司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自然无需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需要向主动辞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时,公司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通常公司无需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