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位租赁合同应该由谁签字?

我有个车位打算出租,和租户谈好了相关事宜,准备签合同,但不清楚这个车位租赁合同到底该由谁来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是我自己签就行,还是还需要其他相关人签字,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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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车位租赁合同该由谁签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车位的不同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车位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签字的主体有所不同。 车位一般分为产权车位和非产权车位。产权车位是指业主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了车位的所有权证书,这类车位的租赁,正常情况下,由车位所有权人签字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车位所有权人作为车位的合法拥有者,有权对车位进行出租等处分行为,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你购买了一个地下产权车位,你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和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非产权车位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小区的人防车位,这类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通常是由开发商按照规定建设并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和承租人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一般是开发商或者是获得开发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因为开发商虽然没有所有权,但基于投资建设等原因拥有一定的使用、收益权。另一种是非产权的公共车位,比如小区道路两旁规划的车位,这类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要是出租这类车位,签字主体可能就比较复杂,一般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由业主委员会来和承租人签订合同。这是因为全体业主对公共车位享有共同的权益,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处分。 此外,如果车位所有权人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那么受托人需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代签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签字,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效力存在问题。总之,在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签字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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