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日常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最近公司在财务方面出现了一些状况,我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负责人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在哪些情形下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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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公司财务负责人这个概念。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财务运作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财务活动都依法依规进行,财务负责人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那么通常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财务负责人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若公司存在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财务工作的主管人员,在这些情况下就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 从刑事责任方面来看,如果公司财务负责人参与了诸如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行为,那就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财务负责人参与实施了逃税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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